国家统计局将启动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试点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国家统计局将启动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试点

       记者北京报道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占企业总数95.6%,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稳定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将在河北、黑龙江、江苏、四川、陕西5省开展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以期更加规范和优化小微企业的调查指标设置,精简调查内容,不断改革创新采样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贡献有目共睹。但由于在小微企业调查中存在着样本分布广、调查对象配合度低、企业账目不规范和基层力量薄弱等问题,导致搞准小微企业调查数据一直都有较大难度。此次在5省开展的抽样调查试点工作,将对目前常规调查项目进行整合,研究探索建立包含样本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调查问卷等内容的《小微企业抽样调查一套表》制度,以满足宏观经济管理和国民经济核算要求。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司长刘富江介绍,此次试点根据地域分布、行业规模等因素,选择5省作为试点地区,并以各省范围内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为总体,抽取部分样本企业进行试点调查。试点调查将利用三经普“四下”企业数据建立小微企业抽样框,采用多阶段抽样调查方法,兼顾对不同行业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小微企业调查精度要求,先统一设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市县样本,再精准测算调查企业样本。刘富江说,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采用PDA入户调查和企业网上直报相结合的数据采集方法,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现场调查工作电子化方式,以及在统一数据采集平台上接收、审核、处理、推算小微企业调查数据的可能性。

  目前,国家统计局已成立改进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专业各试点地区的试点工作。河北、黑龙江、江苏、四川、陕西5支调查总队也已成立了改进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组,由总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抽调相关专业骨干参加。据了解,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月完成业务培训及现场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月份进行现场调查,3月底完成数据审核、上报、验收、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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