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触发结构性减税:营改增将扩生活性服务业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供给侧改革触发结构性减税:营改增将扩生活性服务业

       在中央强调结构性改革,更加侧重内需消费的背景下,国务院近日下文要求加快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营改增未涉及的四大行业中,生活性服务业有望先行推出。

  11月22日,国务院下发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适时推进“营改增”改革,研究将尚未试点的生活性服务行业纳入改革范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生活性服务业中诸如餐饮、酒店、旅游业等,原营业税税率为5%的,“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多适用6%的税率;歌厅、舞厅等娱乐休闲业,原营业税为20%,“营改增”后税率明显降低,可能会高于6%;养老、医疗、教育等原免征营业税的机构,或有相应优惠政策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将适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率为3%。

  安永华南区税务合伙人李雁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小规模纳税人从5%的营业税税率变为3%的征收率,普遍是减税的。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扩围,未来一般纳税人可将房租纳入抵扣,生活性服务行业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也不会增加。

  税率多为6%

  原定于今年收官的“营改增”,今年尚没有实际动作。有参与方案测算的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剩下四大行业原本打算一起出台政策,但现在生活性服务行业有望先行出台。

  这跟国家转向内需的政策有关。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稿时表示,我国供给体系总体上是外向型,现在外需减少,转向内需是方向。

  11月2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提出消费要进一步升级,以满足人们收入水平提高带来系列消费行为的改变。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为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之一。

  该文件提到适时推进医疗、养老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11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发展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推动生活消费方式升级转变。

  除了简化审批流程,如放宽相关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等之外,财政政策支持也是重要的一方面。

  该意见指出,适时推进“营改增”改革,研究将尚未试点的生活性服务行业纳入改革范围。

  按照2011年底财政部发布的营改增试点方案,除了交通运输、建筑、租赁有形动产等,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普华永道合伙人胡根荣曾表示,生活服务类税率按类别预计在5%-11%不等。

  李雁表示,生活服务业多数行业原营业税为5%,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税率大致在6%;娱乐业原来营业税税率为20%的,营改增之后税率可能会高于6%。

  业内人士多认为,在生活性服务行业推行营改增相对容易。建筑和不动产业营改增可能对房市产生影响,金融业营改增则需要区分复杂的金融交易活动,票据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建立都存在难度。

  小微企业将普遍减税

  在生活性服务行业推行营改增,旨在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促进相关行业发展。但实际情况可能有会有所出入。

  中国旅行社协会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旅游行业进行营改增,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减税,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旅游业未来还会进一步快速增长。但由于抵扣发票难以获取,比如境外游难以获得税务局认可的进项发票,企业税负有可能会增加。

  为此,中国旅行社协会曾向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提交一个针对营改增的意见函,测算表示,旅行社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为6%,按收入计算,税负约为0.4%-0.5%,较现行税负有所提升。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是否上升,这跟企业成本构成有关;因企业年度购进项的差异,年度间税负也不同。

  据国税总局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

  营改增试点以来,小规模纳税的小微企业普遍减税。生活性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从营业税的5%税率,降低到增值税3%的征收率,也将迎来普遍减税。

  此前,营改增往往更多惠及原增值税纳税人,即工业、制造业企业。国税局数据显示,2014年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减税额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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