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促进航运发展 维护河湖健康 服务国家战略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两部门:促进航运发展 维护河湖健康 服务国家战略

      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和水利部部长陈雷就加强双方合作、促进交通运输和水利事业共同发展进行工作会谈,并在会谈后签署合作备忘录。两部将在规划制定、项目前期、工程建设、调度运行、工程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和科技信息等方面深化合作,加强政策研究、深化改革等领域的协调,大力推进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通航安全、航道畅通,促进航运发展、维护河湖健康,实现交通运输、水利“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

       杨传堂在会谈时表示,水利和交通运输同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长期以来,两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特别是2011年建立合作机制以来,在推动《航道法》、《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完成长江等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深化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完善南水北调和三峡等枢纽工程调度运行、加快长江干线河道和航道治理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两部要在多年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合作层次、充实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机制,着力研究解决好制约水利、交通运输发展的瓶颈问题,合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水利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将两部合作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陈雷表示,航道、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与河道治理、防汛抗洪、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两部长期以来通力合作,在诸多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树立了部门合作的典范。水利部将与交通运输部携手共进,认真落实好合作备忘录明确的各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领域的具体问题,合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两部将在七个方面深化合作。

       一是加强规划协调。在重大政策研究和规划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根据各自发展需求协调好水利建设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统筹兼顾、合力推进。

       二是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做好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的协调,相互支持配合重大项目审批立项和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中的长江中下游重点河段河势控制工程、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整治等重大工程建设,研究实施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工程,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中的大藤峡水利枢纽等工程建设。

       三是深化采砂管理合作。深化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采砂活动的监管力度。共同推进非法采砂入刑、《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以及建立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是做好水资源调度协调配合。加强水资源调度协调工作,积极支持改善通航河流航运条件。及时互相通报航运用水要求和水量调度信息,在水量允许情况下,尽量满足航运用水需求。建立枢纽梯级调度协调机制。

       五是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相互支持,共同做好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评定、航道保护范围划定以及长江岸线保护范围划定等工作。

       六是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在涉水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充分考虑项目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势稳定、水土保持、航道条件、通航安全等的影响,及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精简规范有关流程。

       七是在理顺三峡枢纽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加强重大技术问题联合研究、建立健全水文泥沙观测基础资料共享机制等方面加强协调。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以及两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谈和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记者 孙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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