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普示范基地开始申报啦 认定后将享受税收优惠等多项支持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日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据了解,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是独立向公众提供科普产品与服务的组织机构,是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具有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功能,在全省科普领域有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示范基地分为综合场馆、专题特色、科研基地、公共服务、信息传媒等五类。通过认定的示范基地,将依法享受国家科普税收优惠政策。

  办法提出,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够独立开展科普活动;有一定规模专门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并具有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展板、器材、设施、经费、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及科普展教资源;有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科普工作计划或规划,并建立科普基地档案;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一流的科普展示水平及科技传播能力,并且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具备持续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能力。

  办法要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为示范基地开展科普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支持与服务,不断提升示范基地的建设水平——

  组织或委托相关专家开展服务。省科技厅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开展考察和服务活动,对示范基地的建设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建设河北省科普资源共享平台。支持示范基地通过组建行业联盟、区域联盟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为示范基地的协同发展提供支持与服务,形成品牌效应。

  纳入科普项目和活动支持范围。对认定的示范基地,支持申报科普项目、参与省级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和推出更多的优质科普资源,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服务。

  组织开展交流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科普工作培训,提高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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