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
视频新闻 | |
协会新闻 | |
国内新闻 | |
国际新闻 | |
协会通告 |
河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协会—唐山分会成立通知 |
河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协会人员名单 |
河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协会—保定分会成立通知 |
河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协会关于征集新会员的通知 |
河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协会诚招业务员 |
河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协会业务范围 |
河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协会驻省内各地办事处 |
供求信息 |
建设银行:创新推进普惠金融 服务助力小微企业 |
河北 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开始申报 |
具备五个条件可申报河北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 |
农行河北分行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
资金投资合作 |
无边界培训:企业人力资本新引擎 |
技术创新方法培训服务 |
科技查新咨询服务 |
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9月1日起,该局将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原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使用。
省税务局负责人介绍,9月1日启用的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内环加一细线,上环“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河北省税务局”字样,印色为大红色。同时,省税务局对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也做出规定。选择使用有效发票票种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纳税人可在省税务局公开招标确定的发票印制企业中自行选择,自行询价。印制发票前纳税人应将自行选择的发票印制企业、发票规格、印制数量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印制费用由用票单位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不得跨设区市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