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减税政策惠及我省16.8万户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近日从省国税局获悉,国家今年出台六项减税政策以来,我省国税系统为适用政策的纳税人累计减税超过20亿元。

    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简并增值税税率、提高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延长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扣减增值税、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等六项减税决定。政策发布后,省国税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密切跟踪政策执行,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并发挥应有效应。

    16.8万户小微企业户均减免税6615元

    自今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六项减税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次调整让更多的纳税人走进小微行列。

    截至今年三季度,全省168139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11.12亿元,实际受惠面100%,户均减免税额6615元。其中23918户是今年新成立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有4518户,享受所得税减免税额2.64亿元,占全部小微企业减免税额的24%。

    作为普通的小微企业,黄骅市双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743.31万元,利润23.31万元。公司经理杨方瑞说:“今年我们的利润肯定超过30万元,如果按照以前规定就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了,而新政策让我们能继续享受优惠。节省的这笔资金可以更换几套新模具,提升产品质量,增强海外市场竞争力。”

    六项减税政策还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退役士兵、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业的,我省都按最高限额执行,每年能够扣减税收9600元;招录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企业每年每人能够扣减税收6000元,促进了重点人群创业就业。

    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准确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专项培训480多场,直接培训纳税人超过12万户次。省国税局及时升级了网上申报系统“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提示提醒”,准确识别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确保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

    农产品加工企业受益明显

    六项减税政策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这一档税率”。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共有48.61万户适用该项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累计实现减税9亿元。

    丸京干果有限公司是赞皇县一家从事核桃产品加工销售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农产品税率由13%降到11%,像我们这种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一年能降税6万元。”公司经理秦绪平说。

    “赞皇县盛产核桃、大枣等农产品,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有38户。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降到11%将让这些企业受惠,预计年减税200多万元。”赞皇县国税局局长李月斌介绍。

    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在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的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企业税负。

    河北枣能元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红枣果肉饮品的深加工企业,年产饮料1.6亿罐。公司经理肖建军说:“国家政策考虑到了我们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后顾之忧,进项抵扣力度保持不变,还按13%,所以税负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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