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约1/4 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河北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约1/4 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环境保护部24日通报,截至9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3个区域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共591家,有65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中,61家在河北省,约占全省252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总数的1/4。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应于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

    截至9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3个区域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共有65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河北省61家外,天津市2家、江苏省1家、广东省1家。同时,还有89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其中,北京市14家、河北省72家、江苏省2家、广东省1家。

    目前,上海、浙江的117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已全部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环保部将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逾期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采取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等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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