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河北省开展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

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10条主要政策、6条保障措施,因人因地施策,分类扶持,坚决完成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作任务。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达到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增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5200元的税收优惠。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积极开展转移就业。帮助企业和贫困户搭建劳务对接平台。贫困县可采取向社会购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成果的方式,对组织贫困劳动者输出达到一定规模、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务输出协议的社会中介组织或劳务输出带头人,给予一定的劳务输出补贴。劳务输出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输出地县(市)确定,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中支出。

对有资金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扶持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指导贫困劳动者结合当地特色在门槛低、投入少、风险低、易操作、较熟悉的领域创业,重点支持“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以提高创业成功率。贫困县的创业担保贷款要首先满足贫困劳动者的需求,对有资金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给予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鼓励积累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返乡创业兴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创业。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

加快返乡创业园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县返乡创业园建设,到2016年底每个贫困县要建立1家以上返乡创业园。省对贫困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返乡创业园建设。各地的创业孵化园区将优先安排自主创业贫困劳动者入园孵化,根据实际需求就近入驻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并落实好房租、物业、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政策。

精准扶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一对一、不间断的精准就业服务,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毕业年度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离校前,为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或烈士子女的毕业年度高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师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发放每人2000元的求职补贴,帮助其降低求职成本。离校后,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积极促进岗位对接、着力做好政策落实,为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量身定制的促进就业服务。

同时,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注重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驻村,选聘高校毕业生以“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形式到贫困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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