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2015年末,由工信部组织评审的首批95个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公示,河北2家单位榜上有名——石家庄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创业基地成为首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时隔半年后,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推荐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河北可最多推荐4家示范基地,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二)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能够平稳运营,可持续发展。

(三)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3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四)具有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示范基地须至少达到以下6项服务功能要求:

(一)基本服务。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仓储物流、物业及后勤保障等基本服务。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

(三)信息咨询。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4次以上。

(四)政务代理。加强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提供政务代理服务,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

(五)投融资服务。与银行、担保、风投、小贷、融资服务等各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年组织融资对接会4次以上。

(六)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每年300人次以上。

(七)技术支持。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并建立良好的协同服务机制,年开展技术服务活动4次以上。

(八)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每年4次以上。

(九)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十)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专利、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据了解,工信部将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扶持,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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