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出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型创新创业蓬勃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全面建成。

  主要指标方面,《方案》强调,建设100个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10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众创空间,建成若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1万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2万亿元。

  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方案》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一)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现代农业、现代能源等重点领域,以需求为导向发布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

  (二)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

  (三)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引导科技成果对接特色产业需求转移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

  (五)大力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重点在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众创空间,有效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六)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加快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推动建设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七)大力推动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地方探索“创新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本。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区,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与模式。

  (八)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多元化资金投入。利用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小微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拓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

  有专家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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