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工信部印发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昨日,工信部发布通知称,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同时,工信部印发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当前,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日益成为制造业的主要趋势。目前,我国制造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发展智能制造面临关键技术装备受制于人、智能制造标准/软件/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薄弱、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尚未起步、智能化集成应用缓慢等突出问题。因此,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推动我国制造业智能转型,环境更复杂、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十三五”期间要同步推进数字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连续实施三年,2016年要边试点示范、边总结经验、边推广应用的总体安排,继续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2016年,在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中,在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地区、行业,特别是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遴选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大关键技术装备,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形成关键领域一批智能制造标准,不断形成并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智能车间/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通过2-3年持续提升,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

  《实施方案》提出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的五大重点行动: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企业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在石油开采、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纺织、民爆、食品、医药、造纸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三)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示范。在机械、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家用电器、集成电路、信息通信产品等领域,利用工业互联网网络等技术,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集成企业间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跨企业集聚与对接,实现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汽车、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家居、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利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建设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实现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提高企业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

  (五)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在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机械、航空、家用电器、家居、医疗设备、信息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集成应用工业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软件、工业互联网联网、工业互联网IPv6地址等技术,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开展智能装备(产品)远程操控、健康状况监测、虚拟设备维护方案制定与执行、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试点。

  财税金融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现有渠道,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研究鼓励智能制造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各类智能制造发展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有专家表示,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以及智能制造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制造强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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