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鼓励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河北省鼓励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

省发改委日前发布《河北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力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在2016年形成转化能力20亿标准立方米,到2017年达到30亿标准立方米以上。

我省是全国焦炭主产地之一,2015年焦炭产量5480.6万吨,位居全国第二位。作为焦炭生产的副产品,我省焦炉煤气资源丰富,年产量约260亿标准立方米,除50%自用外,约有130亿标准立方米焦炉煤气可转化成天然气。意见提出,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引导焦化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选择技术路线,鼓励发展起点高、规模大、节能环保效果好的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压缩焦炉煤气直接作为燃料使用的比重,逐步形成多气源供应格局。

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资金予以优先支持,对经济效益好、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给予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鼓励采用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融资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包括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制,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支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企业建设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LNG、CNG加气站,鼓励企业建设配套储气设施,并在土地等要素供应上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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