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将认定首批“众创空间”
发布时间:2019/10/7 4:12:13

  石家庄将认定首批“众创空间”

       为加快众创空间建设,石家庄市拟组织认定一批具有开放、交流、共享特征以及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统一命名为石家庄市“众创空间”,认定后将给予经费补贴。

     “众创空间”认定申报条件为:运营主体为在本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拥有至少3名具有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开放式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在孵创新创业企业(团队)不少于10个;具有创业导师等相关创业资源,与投资基金或相关投资机构建有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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